2021年4月擬確定為宿遷市醫療保險定點協議機構名單公示
- 發布日期:
2021-04-26 - 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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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宿遷市社會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政策規定,經綜合評定,擬將下列醫藥機構納入宿遷市醫療保險定點協議機構,現予以公示。公示期為2021年4月27日-2021年5月3日。
監督電話:84368112。
宿遷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
2021年4月26日
序號 |
醫藥機構 |
機構名稱 |
備注 |
1 |
門診 |
宿遷市公安局醫務室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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